陈炯明在1911年底至1912年初代理广东都督,有很多论者指责他在任上“血腥镇压其他民军”。关于这个问题,兹略为列举相关史料。
所谓“民军”,小部分是在革命党人领导下的起义军,大部分则是与革命党人无甚关联,趁“反正”之际入城“捞世界”的土匪武装。胡汉民说:“民军分子,以赤贫农民与其失业而流为土匪者为基本队,更裹胁乡团及防营之溃散者,以成其众。”
实际上,大部分的民军纪律都很差。苏济川记述:“各属民军纷纷开入广州,但多为乌合之众,素无训练,且多出身绿林,成分复杂,良莠不齐,一言不合,即拔刀相向。故此省会秩序一时纷乱。”王鸿鉴记述:“此辈多属乌合之众,品类极为复杂,未经训练,纪律毫无,领导人物又多沉迷于‘嫖赌饮吹’,对部队的约束极为松懈,以致打家劫舍,谋财害命,寻仇报复,骚扰不堪,造成社会动荡混乱……其中以石字营统领石锦泉纪律最差。”《神州日报》记:石锦泉“自招二千余人,捏报四千”,大肆贪污军饷;入都督府向胡汉民逼饷,“辄执炸弹恐吓”;白日在多宝街亲手擅自杀人,“取出人心,沿街夸耀。”(上海《神州日报》,1912年3月1日)
只有小部分以革命党人和新军为领导和骨干力量的民军,如陈炯明的“循军”(进驻广州的部分),以及“香军”、“起军”等,始终能保持良好的风纪。实际上,尽管曾经胡作非为的民军不在少数,但广东军政府最后基本上都是以和平手段给资遣散,只有无法无天达于极点的石锦泉,以及联合发动武装叛乱的王和顺、关仁甫、杨万夫受到镇压,而其部属最终亦给资遣散。顺便一提,陈炯明自己的“循军”,除小部分(大约七分之一)与新军合编为广东陆军外,大部分也同样遣散了。他还拒绝让“循军”的人均遣散费高于其他民军,坚持一碗水端平。
有论者特别提到“仅3月21日这一天王和顺的惠军就死伤两千多人”,却对惠军的所作所为不知或不提。
在广州,王和顺无视军政府严禁烟赌的法令,“在东堤一带征收烟赌捐”。在东莞石龙镇,“王和顺……在豆豉街一带,逐家搜索,见有财物,如取如携,群众敢怒而不敢言。”石龙商民向孙中山控告:1912年1月26日,惠军向驻石龙的“起军”“有意撩斗”。“翌午廿七,与起军攻战一昼夜。廿八早,在省城续拨惠军二千,携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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