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区)体育(文体)局:
根据《关于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汕体〔2012〕56号)要求,经过对各县(市、区)镇(街)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申报材料的认真审核,决定命名海丰县城东镇等9个单位为第二批汕尾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。
希望各县(市、区)体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服务站工作的支持、指导和管理,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,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,加以推广,推动服务站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汕尾市体育局
2015年12月7日